什么叫创新?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定义。美国经济学家熊彼得给的定义是:“企业家实行生产要素的新的组合”。也有的美国人说是“已有知识的重新组合,信息的重新组合”。日本人说是“用已有的知识去解决新的问题”。我国在一些书刊上对创新下的定义是“指产生新的想法或新的事物,这种想法或事物往往是平常人所难以发现的,并且显示了高度的技能和智慧”。那么,究竟什么是创新呢?我们认为:创新是在原有的基础上,通过新的组合,创造出新的事物的过程。这个涵义要注意三点:一是“原有的基础”这意味着是在旧的知识上,并不是凭空想象,它是有基础的。二是通过新的组合,这意味着用以前别人没有用过的方法来调整组织。三是“创造出新的事物”,这意味着“新”可以是与别人不一样的,“新的事物”可以是一种新的观念、新的思想,也可以是新的提高、新的思维方法等,也可以是自己新的提高,它突出与众不同。只有具备了这三点才能称得起创新。具体学生而言,是指学生在学习过程中,所表现出来的探索精神,发现新事物、掌握新方法的强烈愿望以及运用已有知识创造性的解决问题的能力。1999年5月24日教育部在天津召开了全国中小学创造教育典型经验交流会。《中国教育报》1999年7月2日发表的张武升、于增昌二同志的《创造:教育教学的最高境界》一文认为:“创新与创造在实质上是一致的,相同的”。 学校是传授知识的圣地。在知识经济中的知识可分为四大类,一是知道“是什么”的知识,即是关于事实方面的知识,回答“是什么”之类的问题。二是知道“为什么”的知识,它是对自然现象和社会现象的原理、规律的探索,回答“为什么”之类的问题。三是知道“怎样做”的知识,即知道如何动手技能方面的知识。四是知道“是谁”的知识,即知道谁知道某些事情或谁知道如何做某些事情的信息及知识,以便于别人的知识为自己的工作服务,这是和社会关系相关的知识。在这四类知识中,第一二类知识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知识,是现在的中小学教育的重要内容。这两类知识的掌握是基础。但在知识经济时代,学生还必须经常掌握后两类知识。第三四类知识,既是一般意义上的知识,又是能力的表现。在我们的教育中,第三类知识一再被强调,但在实际的教育活动中,却一再被忽视,学生动手能力差的状况一直没有得到根本改变,至于第四类知识,在我们的教育中几乎还是空白。而这类知识在知识经济时代却是非常重要的,因为它关系到一个人能否有效地获得所需的知识,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创新活动;同时,它也是一个人能否顺利开展活动的前提条件。因此,中小学教育中的创新,就应当包括以上四类知识,特别要重视第三类第四类知识的传授。我们认为中小学教育中的创新应该分出层次。作为中小学生,创新的层次可以分为三个层面: 1.采用自己未用过的途径与方法 这是相对于学生自身而言的创新,是指学生在解决某一问题时,采用了自己以前从未用过的途径与方法等,但却是其他学生或社会上早已使用过的方法与途径。 2.采用其他学生未用过的途径与方法 这是相对于全体同学而言的创新,是指学生在解决某一问题时,采用了同年龄组,甚至同一教育阶段的其他学生以前从未采用过的途径与方法等,但却是社会上已经使用过的方法与途径。 3.采用社会尚未用过的途径与方法 这是相对于社会而言的创新,是指学生在解决某一问题时,采用了社会尚未采用过的途径与方法。这种创新具有社会意义和实践价值。 第一二层面的创新对于整个社会而言,并无现实价值。第三层面的创新具有社会价值。由于学生身心发展水平和各方面的知识,能力及其他条件的限制,因而,对于学生而言,应以第一层面的创新为核心,以第二层面的创新为奋斗目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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